车辆火灾应急处置
来源:《神龙报》2011年10月28日第8期总第8期 发布时间:2011.11.08 浏览次数:
1、发生火灾时,驾驶员要保持冷静,立即减速靠向路边停车,迅速组织旅客有秩序地下车,为防止人员堵塞车内通道,影响快速疏散,除打开车门疏散旅客外,还应开启安全门并使用安全锤敲碎车窗,组织乘客逃生。
2、发动机舱着火时,应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及车底侧进行灭火,待火势熄灭后,开启发动机罩观察。
3、车辆外部着火,应站在上风处使用灭火器,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对准火源根部实施喷射灭火。
4、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拨打火警电话(紧急电话:119)求救,并讲清火灾发生地点、着火部位、火情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待公安消防部门消防救援。如果人员受伤还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紧急电话:120)。
5、火灾发生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急电话:122)、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安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