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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司惩处一起违法经营行为
来源:江苏神龙控股集团 发布时间:2022.03.07 浏览次数:
   近日,出租公司对车辆委托管理人高某雇佣无营运服务资格驾驶员的行为作出处罚,以教育警示从业人员、维护乘客利益和公司形象。 
   经查,苏JB2838出租车委托管理人高某私自将该车交给无出租车营运服务资格的驾驶员潘某经营,潘某在高铁站拉客宰客时被公安交通分局查获,经查潘某还涉嫌敲诈勒索,目前,已被公安交通分局处拘留十五天的治安处罚。 
   时值春运,高某私自雇佣无出租车营运服务资格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公司迅速作出处罚通报,勒令其纠正违法行为,进行书面检查,并处500元违约金、车辆停运两天。 
   公司要求广大从业人员,一定要以此为反面教材,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遵守站场秩序,共同营造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营运环境,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出行服务!(筱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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