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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核发考核新规即将试行
检测公司组织学习狠抓落实
来源:江苏神龙控股集团 发布时间:2023.10.11 浏览次数:

   9月26日下午,检测公司总经理刘建华组织员工学习《盐城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刘建华指出,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下称“检验机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监督管理,由盐城市车辆管理所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分总则、考核内容及办法、记分分值、结果运用、附则等五章,计24条,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
   刘建华要求,全司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遵循科学严谨务实、证据客观真实、过程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测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办法》学透弄通;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认真对待上级单位的联合检查、明查暗访;要对负面舆情、信访投诉、电话回访、现场检查、业务培训等认真审慎处理。
   刘建华着重强调在检测工作中要杜绝以下八种违法违纪行为。一是未按检验标准检验,存在替检、降低检验标准、伪造检验结果等违法违规嫌疑的;二是不按规定上传和保存检验资料、照片、视频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三是存在“黄牛”非法中介乱收费、检验秩序混乱、内部管理松散、便民服务措施不落实等情况的;四是群众举报投诉经核实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五是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六是存在不落实管理要求、不配合车管部门监管工作的; 七是其他机关、部门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的;八是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确保考核新规在该公司落地执行。 (吕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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